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研究生学习年限以我校各类在职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为准,但最短不小于2年,最长(含休学时间)不大于5年。”软件学院2012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张凌骏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应予退学的规定,现对张凌骏进行拟退学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5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西809办公室。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意见的同学将进行退学处理。
联系人:吴梦媛
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西809
办公电话:010-51683812
软件学院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退学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所属学院 | 所属专业 |
1 | 12135242 | 张凌骏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